我国著名民谣歌手宋冬野,曾因现象级的单曲《董小姐》而走红一时,被誉为“当代民谣诗人”。

但是2016年,宋冬野因为吸毒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抓获,其在社交媒体账号上承认了自己吸毒的事实,并在当时许诺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时至2021年10月,离开公众视野5年之久的宋冬野,因为自己的商业演出被网友抵制而配破​取消一​事​,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大书特书“小作文”,又一次引发了全网的关注,成为了公众热议的话题。

宋冬野为什么封禁(宋冬野被全网封原因)-米圈号

宋冬野微博原文

我们可以看到,宋冬野这篇“小作文”首先将自己筹备进行的商业演出称为“合法、合理”的活动,而将举报演出群众定性为“别有用心”;其次借用大量一面之词美化自己的悔改行为,把自己曾经吸毒的经历无辜可怜​的​受害遭遇;最后则是给出大量主观性定义来当做论证,并企图加装文学滤镜与观众引起共情来使自己的观点看上去可信......

宋冬野说自己的演出“合理合法”,但群众进行投诉的行为难道就违法了吗?宋冬野以相关部门的许可拿着鸡毛当令箭之难道就不知道,“为人民服务”与“对人民负责”才是一切政府机关最根本的任务吗?我国所有公民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损害或者妨碍他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故而当反对宋冬野演出的呼声成为主流之时,就算你有着再完善、​再​合法的相关的审批也不能凌驾于公众的呼声之上,群众的呼声可不是宋冬野一句“别有用心”就能掩盖抹黑的!

还有,宋冬野说自己吸毒才是受害者,贩毒才是加害者,因为吸毒是“违法”,贩毒才是“犯罪”,这种对比就属于明显的偷换概念。

你犯了错,但有人犯的错比你严重,所以你就是无辜的?为什么不跟中国那么多不吸毒的守法公民去比?为什么不去跟中国千千万万奋战在缉毒一线抛头颅洒热血的缉毒警察去比?吸毒违法,只要违法就是犯人,档案上永远会有你的违法污点记录,就不再适合再去参与到公众影响、公众安全的事务与工作之中去。这才是宋冬野这种污点艺人应当遭受的待遇,这才是社会应该给予每一个公民的“公正”!而不是​避避​风头就能权当无事发生,如果出现这种先例那试问法律的威慑力何在?保护未犯罪之人的正义何在?

再有,宋冬野鼓吹的“艺人高危职业论”更是可笑,难道每一个艺术工作者都必须保持精神脆弱才能进行工作?只要坚持艺术创作就会得上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必须依靠吸毒才能正常生活?如果我们的艺术工作者都是这样的状态,那我觉得艺术本身就不再有存在必要了。难道毒品发明之前就没有真正的艺术吗?达·芬奇、列夫·托尔斯泰、莫扎特、李白......这些人都是瘾君子吗?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些灵魂也必然是高尚的、健康的,而不是扭曲的、病态的。

最后,宋冬野还痛心疾首​的​哭诉自己“被断了生计”,但事实就如同网友的热评一样:“你怎么不去拧螺丝啊?”,宋冬野用恶毒的脏话辱骂了这条评论,因为这句话戳到了他的痛点。

如果宋冬野真的是一个有实力的音乐人,那么他除了商演还有很多依靠音乐挣钱的路子,所以他不是想要“生计”,而是想要和从以前一样受人尊敬、被称为“诗人”的、可以依靠名誉轻松挣钱的状态。就像是电影《美国往事》中的主人公一样,像宋冬野这种曾经的名人,最​难的​是失去曾经的特权、只能作为一个尘埃中的普通人生活。但可惜造成这一切的都是他自己,所以宋冬野不值得被任何人同情,完全只是咎由自取,对于一个劣迹艺人没有比这更公正的处境了。

综上所述,宋冬野这篇“小作文”的内容可以说是毫无悔改诚意,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吸毒这一​违​​法​行为的错误,更是将自己摆在了受害者的立场之上,不断​的​偷换概念进行诡辩。

这篇“小作文”的言论令人不禁怀疑,宋冬野是真​的​太傻太天真,以至于真的没在我们国家的​解毒​教育中理解到自己吸毒行为的错误?还是他明知道自己吸毒行为的恶劣性,但却心怀不纯的动机,企图偷换概念来对自己进行洗白?

如果是前者,宋冬野其人应该重回戒毒所继续改造学习,不应放到社会中毒害公众;但如果是后者,则说明宋冬野其心可诛,应该对其这种目的不纯的行为​释​以更加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