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是从1978年开始,纵观我国四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漫长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国有企业改革是哪一年(国有企业改革经历的四个阶段)-米圈号

一是1978年至1992年对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阶段。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放权让利”为核心内容的国营企业经营体制改革方针。1983年2月,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施行“利改税”,从而迈出将国营企业塑造成为独立法律民事行为主体的重要一步。1986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国营企业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继续完善承包制的基础上,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和发展企业集团试点。

二是1993至2002年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与经营管理制度改革阶段。1993年3月,新修订的宪法首次把国营企业改称为国有企业。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自此,国有企业开启了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1993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法》。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政府直接控制或干预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由此,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将由此前“传统大家庭里的婆媳关系”,转变成以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治理模式为基础的委托代理经营关系。

三是2003至2012年的国有资产管理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思路。为切实推动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国务院于2003年4月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承担国有资产所有者(出资人)的职责。于是政府角色正式开启了从管理国有企业向管理国有资产的转变。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使得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四是2013年至今的国有资本管理阶段。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的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从“管理国有资产”转为“管理国有资本”。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国资委首次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两家央企试点改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成立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8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申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2015年10月,印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资委)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国有)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被出资企业的有限责任。2016年2月,国资委发布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着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发展混合经济,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17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2018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